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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电费、搭膳费。
使用学校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交纳仅向毕业生收取  仅向入学
  新生一次
  性收取


  举报电话:市物价局:  12358    市财政局:3986389    市纠风办:3885517     市教育局:3986003 3986483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物价局
  南昌市纠风办
  南昌市财政局 监制


  南昌市中小学减免学杂费名册表

  报表学校:(盖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班级姓名学杂费减免金额(元)减免理由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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