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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9〕6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一日

中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部署,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为宗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所有中小学校舍逐一排查,对危房或不符合重点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进行重建或加固,使中小学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和防灾避险要求,提高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及综合防灾能力。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市政府成立中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工程实施。市属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排查、房屋安全鉴定、加固改造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镇区所属学校由所在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应履行各自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是各自行政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负责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项目前期规划编制、申报,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按工程进度预算拨付工程款,收集整理项目各类档案资料;负责市属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对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核把关,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并监督施工图审查单位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行抗震设计审查。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包括中小学校舍整体规划方案的审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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