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和前期研究阶段):2009年6月至10月底。向市政府汇报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安排,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研究确定重大前期课题,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内部研究等形式开展研究工作;研究确定编制专项规划领域,开始收集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底。研究确定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部门、镇区及企业家座谈会,征求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报告;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规划框架研究阶段):2010年3月至7月底。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规划基本框架;完成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做好相应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泛开展咨询论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等工作。
第四阶段(规划修改完善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底。认真起草全市“十二五”总体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提交市人大审议。镇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当地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或略有超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研究,理清思路。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准确把握我市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开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研究和论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方可列入“十二五”规划。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规划重点要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