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及“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合农机管〔2009〕12号)
各县、区农机局:
为确保国庆及“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营造安定团结的农村社会环境,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农机管〔2009〕101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合安办〔2009〕38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认真抓好国庆及“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庆及“三秋”期间,正值农机化生产和农村运输旺季,农业机械流动量大,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各县、区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及“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及“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重点:一是对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下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为,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对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质量情况、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情况、驾驶证核发情况等进行再检查。三是市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机管〔2009〕1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对重大农机事故危险源、重大农机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治理情况。
2、检查的方法与时间安排:这次检查活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9月16日至9月22日,各县区农机部门开展自查自纠;9月23日至9月25日,市农机部门对县区进行督查;9月下旬,迎接省局督查组的抽查。
3、检查要求:各县、区农机部门要组织监理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农贸市场等农业机械流动量大的地区,开展安全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讲解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增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加大对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超速、超载、违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