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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


  三、坚持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

  依法执业,依法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人员要不断强化依法执业、依法服务的意识,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实行行业准入制度,从事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药师、护士和其它相关医护执业资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围绕主业,拓展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坚持计划生育行业特色,要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以满足群众需求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围绕生殖健康,开展系列化、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提高人民生活生命质量和健康素质。

  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认真执行相关计划生育和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管理,加强基础质量建设和环节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认真落实知情同意制度,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和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转诊机制,要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系统内部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畅通转诊渠道,明确责任,规范转诊程序,提高转诊效率,确保服务对象获得安全、及时、快捷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

  做强县站,带动乡所,县乡联动。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开展对乡所技术人员的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乡级服务机构的人员素质。要通过“做强县站,带动乡所,县乡联动”,使县站成为乡所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使乡所成为县站拓展业务的来源,形成县乡联动的工作局面,全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整体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县乡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要根据当地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需要、服务机构的自身条件和能力以及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县乡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实行分类指导。鼓励有能力的服务机构率先发展,并为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强化县乡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能和业务拓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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