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
(豫人口〔2009〕38号)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简称服务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国人口发〔2008〕5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县乡服务机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建设标准低、队伍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业务开展局限、作用发挥不理想、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问题,与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的历史阶段,要求县乡服务机构必须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必须明确职能定位,提高服务效能;必须依法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这些,都对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是完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艰巨任务的重要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强县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县级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突出县级服务机构的中心地位和对基层服务站(所)的指导、带动、示范作用。要坚持“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八位一体的公共服务职能。从自身实际和群众需要出发,围绕生殖健康,依法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一支理念创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技术服务队伍,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