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员的选调:调查员由长葛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选调。选调的调查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能够胜任调查工作。调查员选调原则上一个乡镇配备5名调查员、1名指导员,城(镇)乡结合区可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调查员,由省对调查员、指导员适当补贴;
(四)调查员的培训:培训由河南省统计局人口处负责,试点办公室配合,培训内容主要是普查区地图绘制、城乡地域属性划分和调查表填表说明等;
(五)调查的宣传动员:试点地区要在试点范围内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公告、会议、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专项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支持、参与普查试点。
(六)试点的时间安排
1、5月上旬完成选点工作并正式发文通知试点地区;
2、5月中旬进行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试点所在地区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5月下旬完成调查员选调工作;
4、 5月底以前长葛市统计局绘制本市行政区域图。标识出乡(镇、街道)的区域及县(市)、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及名称(尽可能收集本地最新详细地图作为参考底图);
5、6月5日前各乡镇统计工作站绘制乡(镇)行政区域图。标识出乡(镇)边界及相临乡(镇)的方位、名称,标识出村(居)委会的区域和属性及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所在地及名称,标识出建成区域及镇连接部分(尽可能收集本地最新详细地图作为参考底图);
6、6月6-8日试点办公室对乡(镇)行政区域图进行质量抽查及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于6月10日前修改完成;
7、6月10日前将各种调查物资运送到试点所在地区,物资准备由河南省统计局人口处负责(详见物资准备数量表);
8、6月10日前由河南省统计局人口处对调查员进行培训,并结合培训内容进行现场试填;
9、 6月10日-20日调查员进入普查区。(1)实地调查判别普查区地域的城乡属性(按2006年《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执行);(2)完成普查区图绘制及小区划分并标识出调查小区的人口数(调查小区的划分以自然地域为主,适当结合调查员承担的工作量);(3)标识出普查区边界及相临普查区的方位、名称;(4)标识出村(居)委会所在地及地域的城乡属性;(5)标识出普查区内主要建筑物及名称,如学校、商业网点、主要标志等(尽可能收集本地最新详细地图作为参考底图);(6)城(镇)乡结合区的普查区要标识出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部分连接到的调查小区区域;(7)登记该普查区及调查小区2008年、2009年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和外出半年以上人口。河南省统计局人口处给予技术指导,试点办公室派人分组巡查指导,发现差错立即纠正,避免出现较大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