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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编印部门统计工作动态的通知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编印部门统计工作动态的通知
(豫统文〔2009〕90号)


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部门统计工作,河南省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编印《部门统计工作动态》。编印《部门统计工作动态》旨在部门之间建立一个窗口,使其能够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以逐步形成相互了解、相互借鉴、相互支持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的整体效能,共同推进我省统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统计工作动态》内容设置主要为三个部分:一是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动态板块,二是省统计局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专家视点和统计小知识板块。《动态》主要由各部门提供稿件,河南省统计局进行编辑和印发。稿件内容侧重于:有关统计工作的领导讲话、基础工作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制度方法改革、统计产品和服务、重要观点论点、部门间合作、统计现代化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经验总结及对政府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部门统计工作动态》的编印频率在初创阶段为每季度编印一期,之后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其中可针对某一热点问题或某一部门的集中活动增加编印专刊,部门可提出申请。

  三、《部门统计工作动态》的编印需要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提供高质量、规范化的稿件。主要要求有:

  1、稿件力求短小精悍,简洁明了,篇幅应控制在每条500字左右。

  2、每期的稿件截稿时间,暂定为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之前(如遇节假日,需提前报送)。以后如出刊频率变化另行通知。

  3、各部门需将稿件的电子版(word文档)传至河南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并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地址:sjsgc_ha@stats.gov.cn或xuzhen8208@yahoo.com.cn,电话:0371-65906292。

  四、各部门要把好稿件关口,严格审核本部门收集和编写的各类稿件。河南省统计局将对部门提供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做好记录工作,作为年终对部门统计工作评比表彰的依据之一。

  五、希望各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支持《部门统计工作动态》的编印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不断提高刊物质量,真正发挥预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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