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靠科技,提高加工水平。
科技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一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产品加工业。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广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现代加工设备、工艺流程和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加工能力和劳动效率。二要充分发挥我市众多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业服务体系的科教优势,组织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机构,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开发。三要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加大市外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力度,在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开发成果基础上,扩大区域、国际交流合作,引进技术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形成一批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骨干力量,加快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注重传统工艺技术与高新技术的集成与优化,发挥技术的最大潜能与整体优势。
(七)加强监管,提高产品质量。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加快实施市场准入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加快实施市场准入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各项法规并严格执法。农产品加工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好自己的质检体系。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办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八)加大投入,促进发展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合肥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加大财政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各县区应安排一定的资金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给予支持。对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推荐,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二是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培育经营投资主体,激活各项资本的投入。建立“业主投入为主体,民间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投资新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产品加工业投入。要进一步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吸引更多的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加工业。要鼓励和引导各类担保机构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担保给予重点倾斜。要整合现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和支持重点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合作。要充分利用国家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按照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后直接上市融资。实施积极的开放带动战略,抓住当前国内沿海地区资本、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和国家实施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机遇,以优越的资源和优惠政策,尽可能多的引进国内外的资本和技术,鼓励农产品加工专业技术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出资投资农产品加工,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三是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等。各县(区)要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2号)中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