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管理。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土地征用等配套价格政策,提供相关价格咨询、价格评估与价格指导。加强农民拆迁安置房价格管理,统一农民拆迁安置房价格政策,规范农村社区物业收费行为。
15.出台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价格政策。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项目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研究制定促进垃圾处理和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收费政策。做好农村公交车票价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票价并轨。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供水资源整合和村镇生活污水治理的价格政策,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种植养殖用水免征水资源费。
四、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价格政策直接影响产业的发展。要按照把苏州建设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的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16.助推新兴产业发展。围绕新能源、生物医药、新型平板显示和智能电网四大产业,研究制定支持性价费政策。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和生物质掺烧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新能源领域,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价格激励机制,推动创新型经济成为苏州经济新增长点。
17.大力扶持服务业跨越发展。贯彻落实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大对物流、交通、通讯、旅游、物业等服务性行业的价费政策支持力度。根据上级部署,规范司法鉴定、工商咨询、资产评估、涉车、国土、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探索金融行业收费管理新办法,统一金融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形式。继续推行工商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在重点行业实行价格倾斜政策。
18.促进医药行业发展。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省统一的价格规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省统一规范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医疗机构自行定价,备案后执行。落实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价格政策,妥善处理基本药物价格在执行中的遇到问题。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政策,疏导中药价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