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10年规章制定和调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2010年规章制定和调研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承担2010年规章项目起草、调研任务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责任,确保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妥善协调解决起草、调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市法制办要加强对规章起草、调研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做好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对列入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要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对列入规章调研计划的项目,经过调研、论证,如条件比较成熟,确有必要出台的,也可提请市政府审议。对计划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因情况变化需临时增加规章制定项目的,由市法制办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0年规章制定和调研项目计划
一、制定项目(共11件) 起草单位
(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 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二)宁波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三)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市城管局
(四)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市建委
(五)宁波市民用机场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市国资委
(六)宁波市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市海洋渔业局
(七)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市规划局
(八)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务局
(九)宁波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十)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十一)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修改废止项目(共3件) 起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