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教育部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通知》(教技司〔2009〕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此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会议报告验收的方式,需聘请5-7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入选者应提供《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1)用于会议验收审核。验收专家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知名专家担任。
二、时间安排
会议验收应安排在3月-4月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并于3月16日前将验收工作安排和拟请专家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审查。验收结束一周内,请将《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单位填写)》(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2.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单位填写)
联 系人:陈国栋 袁 静
联系电话:0931-8868034
E-mail:hellocgd@163.com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1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总 结 报 告
(资助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批 准 号:
姓 名:
研 究 领域:
所 在 学校:
通 讯 地址:
联 系 电话:
主 管 部门:
编 写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编写说明
一、编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应于资助期结束的下一年度3月31日前,向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上报本表。
三、总结简表必须逐项认真填写,没有的填“无”。
四、“专业技术职务”指受聘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如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五、填报的各项工作成绩或数据,必须是在本计划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六、代表性论著需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不超过10篇、部。
七、各种成果、奖励和授权专利,均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八、如无特殊说明,本表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九、页面用A4纸,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