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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教师〔2009〕3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确保我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系统开放时间,做好认定工作安排

  今年的认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完成,教育部拟定于2009年3月1日至7月20日和9月21日至12月21日两次开通网络版认定系统。请各地按照系统开放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安排,确保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

  二、认真做好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据属地原则对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进行免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及时予以认定。

  三、做好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教师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开展“选拔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请各地及早做好相应安排,严格日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农村中小学教师选拔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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