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甘教高〔2009〕11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秩序,切实保障教学质量,促进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第26号令《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专家组,于2009年3月份对全省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教学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3月9日-13日,具体时间由专家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专家组将采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随机听课、深度访谈等方式,重点对全省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的教学条件、教学制度、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