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转发《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深保监发〔2009〕81号)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各人身险分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 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保监发〔2009〕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医改对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积极意义。《医改方案》和《实施意见》在制度设计上明确了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总体思想,指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保险业提出了新要求,将商业健康保险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公司应抓住这个关键的发展机遇期,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二、各公司应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体系,结合深圳经济社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外来劳务工的补充医疗产品,努力拓展以团体健康保险为核心的员工福利市场,研究探索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重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与基本医疗保障形成良性互补。
三、各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防范销售误导风险;进一步优化理赔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时效,逐步推广实时结算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强业内沟通,共同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利润空间。
四、加强与社保的沟通合作,探索保险公司为社保部门提供具体经办管理服务,密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衔接, 争取实现行业与社保系统的数据交流和共享,建立健全深圳地区疾病发生率、医疗费用水平等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