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年度、季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通报制度。深圳保监局将根据每年全保会、市保会、季度监管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下发本年度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并根据情况变化及各时期保监会、保监局工作重点,每季度下发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各保险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应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季度信息宣传计划。各单位年度信息宣传计划应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深圳保监局办公室,以便于统筹安排。计划内容应包括信息宣传重点内容、形式、主要载体、预算投入和预期效果分析等。各公司应每年年底向深圳保监局办公室上报本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行业信息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行业信息宣传工作联席会议,由深圳保监局相关人员、各公司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行业组织负责人参加,深圳保监局负责通报本季度舆情分析报告、下一季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各公司和保险行业组织及时沟通和交流信息宣传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任务,形成协调联动、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保险信息宣传工作格局。
(四)建立健全保险行业与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定期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一次保险行业与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高层领导的联席会议,最大限度争取对保险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深圳保险业发展情况,重点加强保险业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重要作用的宣传。每年组织一次新闻媒体的“保险好新闻”评选活动,调动新闻媒体关心支持保险宣传的积极性,共同做好保险正面宣传报道。各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提供新闻线索,促进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并尽可能为新闻媒体提供及时、便捷的采访服务。各公司向新闻媒体提供涉及行业重大情况的稿件,须先经深圳保监局办公室审核。
(五)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行业信息宣传阵地。要充分发挥《中国保险报》深圳记者站的作用,提高稿件撰写数量和质量,不断扩大深圳保险业在全国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强《深圳保险》杂志的组稿工作,提高稿件质量,扩大发行范围,把杂志打造成为传播深圳保险业理论研究、文化建设成果的宣传品牌。要充分利用深圳广电集团《保险深圳》电视栏目,宣传保险功能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把栏目真正办成一个宣传行业良好形象、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平台。同时,积极探索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相关专栏或举办专题活动,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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