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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密切围绕中国保监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紧密结合深圳保险中心工作,按照“开拓大视野、整合大资源、实现大覆盖”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拓宽视野,发挥合力,丰富渠道,扩大声势,积极抢占舆论宣传阵地,构筑深圳保险业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提升深圳保险业发展软实力,推动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全面反映深圳保险业科学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二是坚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敏锐性和责任意识,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地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牢牢掌握信息宣传的主动权,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增强行业大局意识,各单位都要负责任地对待媒体采访,审慎对待媒体报道。

  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圳保监局办公室归口指导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各行业组织在深圳保监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全行业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公司要服从行业信息宣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及时主动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扩大深圳保险业的影响力。

  四是坚持尊重舆论监督的原则。要尊重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善于因势利导、趋利避害。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对相关问题要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妥善化解媒体负面报道。

  三、完善工作机制,为做好深圳保险信息宣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行业信息宣传工作网络。深圳保险信息宣传网络由深圳保监局、各保险行业组织和各保险公司组成。深圳保险信息宣传网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由深圳保监局办公室负责,各保险行业组织要积极配合。各公司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要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本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信息宣传重点计划,明确任务和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给予信息宣传工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并制定信息宣传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把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同时,深圳保监局还将在机关内部和行业内择优选聘一批具有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较强的宣传策划能力和文字功底的人员,组建一支兼职信息宣传员队伍,主要承担重大专题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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