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保监发〔2009〕113号)
市各保险机构、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学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为深入落实中国保监会打击“三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净化保险发展环境,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设立保险机构、销售假保单、编制假赔案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关于印发〈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9〕80号)及《关于印发杨明生副主席在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保监发〔2009〕83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部门:深圳保监局法制处
联 系 人:宋晓辉
联系电话:0755-82531195
二○○九年九月七日
深圳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
随着深圳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三假”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声誉和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及打击“三假”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防范化解保险风险为根本目标,动员各方力量,惩防结合、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预防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排查、重点打击和综合治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保险机构,遏制制售假保单、编造假赔案等保险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保险发展环境;增强社会公众防范保险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保险业案件防范能力;完善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保险业防假、打假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的理念,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