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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培训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行省教育厅领导下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应的项目执行机构构成的三级“项目”管理体系,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学科教师三级培训教学管理体系,逐级实施项目目标和项目任务管理。

  1.省教育厅成立“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甘肃电大、省自考办和电教中心等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计划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专家组。

  项目办公室具体承担项目的指导、协调、督察等工作职责;制定全省项目实施计划;各级培训执行机构的评估和认定;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的发放及备案;监测培训实施过程,检查督促各市、县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

  项目专家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发优质培训资源,指导培训过程,评估培训效果;开发建设项目学习、管理及考核平台;开展各类培训教研、交流活动,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组织各种调研、现场教学指导活动等。

  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定项目执行机构。按照省项目实施方案与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在3-5年内完成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任务。

  四、培训队伍建设

  建立培训师资队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培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研能力,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师资队伍。

  1.本项目培训师资队伍由“英特尔项目”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和参加过2007年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国家级骨干培训、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组成(统称“主讲教师”)。

  2.省项目办首先组织对骨干教师(主讲教师中的核心成员)的培训,然后由骨干教师对一定数量的主讲教师进行培训,再由主讲教师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学科教师。

  3.省项目办每年举办项目高级研修班和骨干教师、执行机构管理人员学习交流培训班各一期(培训费用由省项目办承担)。

  4.各市(州)每年组织一次主讲教师研修班,采取专题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督促教师及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培训教学观摩、开展教学成果评比和教学方法经验交流,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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