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嵊州支公司开业验收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104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嵊州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民保(浙)报[2009]1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
1.同意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嵊州支公司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