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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甘教发〔2009〕15号)


有关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09]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等院校和独立学院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规定,做好本学校《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编写工作。

  二、各独立院学校《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请于3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本,联系人:台衍博、联系电话:0931-8827947),我厅将根据各独立院学校《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实际,统一研究,制定《甘肃省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报请省政府、教育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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