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甘教师〔2009〕13号)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城市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小学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校长队伍,按照教育部《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要求,根据《
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甘肃省“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甘肃省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设在兰州城市学院)举办全省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对小学学校管理与发展规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校园安全问题管理、学校财务管理、《教育法制疑难问题及其案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评价、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等问题进行专题研修。
二、研修方式及要求:
按照成人学习规律和要求,采取邀请省内外专家专题讲授、学员研讨交流、教育考察、撰写论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研修结束后一月内每位学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论文或学校管理案例,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给《全省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研修名额分配及经费:
各市(州)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一。请各市(州)教育局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参加研修校长的报名回执(附件二)传真、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甘肃省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兰州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补。
全省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经费、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划拨;往返交通费、学习考察费等由参训单位承担。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2008年4月14日报到;报到地点:友谊宾馆嘉宾楼。培训时间10-12天(含报到、外出考察学习)。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