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全省第六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甘教民〔2009〕3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5月,是全省第六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在全省教育系统切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以“关注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进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有效地进行。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对各族干部师生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刻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谋利益的党,深刻认识祖国大家庭是各族人民最幸福的家园,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深刻认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共同发展进步的生命线。要不断增强和深化各族干部、师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的真情实感,极大地激发和凝聚各族人民的自豪感和向心力,进一步夯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干部要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模范。
二、要扎扎实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声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紧密结合纪念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各类学校的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主流舆论声势,使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活动要求及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