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行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甘肃省代表团田径、武术、健美操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甘教体〔2009〕9号)
兰州、白银、天水、定西、陇南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精神,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定于2009年8月16日至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为了做好我省运动员的选拔、组队及参赛工作,使更多的学生参加本届运动会,决定于2009年5月11-19日在兰州、天水、陇南、定西、白银进行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甘肃省代表团田径、武术、健美操运动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项目
(一)田径:
1.男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
2.女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二)武术(男子组、女子组各8项)
1. 男子、女子拳术类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
2. 男子、女子短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刀术、剑术;
3. 男子、女子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枪术、棍术;
4. 男子、女子对练项目
(三)健美操(6项)
1. 男子单人操;
2. 女子单人操;
3. 混合双人操;
4. 三人操(性别不限);
5. 六人操(性别不限);
6.六人轻器械健身健美操(性别不限)。
二、运动员资格
见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甘教体〔2008〕43号)中关于运动员参赛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