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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中考命题、阅卷与试卷质量评价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适切性--试题应具有代表性,覆盖面广,充分反映学科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发挥。试题的难易度应适当,按照7:2:1确定易、中、难比例,难度系数控制在0.8-0.85范围内。杜绝偏题、怪题,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适当。试卷的内容效度高,能够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在整张试卷上、在不同的题型上、在各个知识点上、在不同的能力要求上充分体现试题的梯度和难易度。
  基础性与全面性--针对学生必修内容命题,注重三维课程目标的落实,重点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考查目标包括识记、理解、初级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能力层次。笔试部分不同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一般为:识记占30%,理解占30%,初级应用与综合应用占40%。
  导向性--作为检验教育教学情况的学业水平考试,应力求体现素质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通过试题引导师生关注课程标准,掌握学科基本要求及学科核心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公平性--面向全体学生命题,试题内容力求客观,保证没有文化、城乡、民族、性别等背景的差异。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业发展水平,力求试题能够检测和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学校和学生的学业水平;同时充分考虑城市、农村,好学校、一般学校,优秀学生、中等学生、一般学生的差异。
  6.人性化--命题的表述、制图和符号,要求规范、准确、严格、精炼。卷面设计、提示语以及题干等应充分体现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做到卷面设计规范,卷头、卷尾和换页处有温馨提示,给予考生人文关怀。试题样卷版面设计要规范合理,便于答题和批阅;要准确标明卷面各题分数、各项累计分数和试卷总分。
  (三)命题程序
  命题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组织机构、制定命题计划、编织双向细目表、编织试题、编辑试卷和审题等主要环节。
  1.确定组织机构。各市、州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行政、纪检监察、公安保密、教学研究和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考命题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地中考命题等工作。
  2.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年度学业考试科目和命题要求,在考试前60日内,遴选确定中考各学科命题人员,并将命题人员基本资料输入命题人员数据库。因回避等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命题工作的,可不参加当年度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工作。
  3.省上和市、州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考命题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中考命题人员资源库,并将命题与审题人员分离,逐步实行命题、审题人员培训与资格认定制度,不断提高命题水平。
  4.加强命题和审题人员的资格审查。负责命题和审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学科专家和教师、命题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统计分析人员和命题管理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保障命题的质量和试题的安全。各地应根据命题库人选组建各学科命题小组。命题人员一经确定,不得向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员泄露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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