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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1.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五)已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四、申报程序

  以省教育厅为单位集中向教育部申报,各高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4月25日起启动项目申报程序。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四)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5月15日前开通审核权限,步骤为: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帐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1803。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五)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日,各高校须在此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打印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公章并行文,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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