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对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甘学位办〔2009〕21号)
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甘肃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甘学位〔2005〕1号,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全面促进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总结和交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省学位办决定对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09年6月底
二、抽查内容
根据《指导性意见》,重点抽查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科研成果(包括科研奖励、科研项目、开发项目、国内外专利等)、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科研经费、研究生生活设施条件、奖学金和助研等)、研究生教学、计划与培养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合作协议书各项条款的落实情况等。
三、抽查形式
示范基地汇报、现场查看督导。
四、组织安排
为了顺利开展此次抽查工作,省学位办组织省内相关高校的专家组成抽查工作组,具体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抽查。
五、有关要求
1.抽查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本次活动当作推动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契机,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2.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要对照文件要求,突出抽查重点,总结经验,突出特色,并将基地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情况提交书面材料。
3.本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突出的示范基地,将在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对于好的经验和培养模式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推广。
联系人:孟胜旺 联系电话:79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