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有色、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工信安字【2009】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全省有色、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全省有色、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精神,为推动全省有色、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有关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治安方略、坚持科技兴安道路、坚持管理强安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实现江西工业崛起新跨越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两杜绝、一降低”(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工业发展氛围。
三、重点范围及内容
省工信委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负责全省有色、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的“三项行动”实施工作,重点内容是:
(一)有色、冶金行业
有色、冶金行业安全工作重点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煤气等生产环节(部位)的排查治理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注意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并切实落实到位。
1.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牢问题。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冶金企业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