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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销坪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销坪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15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我公司坪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深报〔2009〕0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撤销坪山营销服务部。
二、
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缴回该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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