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认真做好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规定》,热情接待和受理有关定额咨询和计价政策解释工作,全力做好工程计价争议调解工作,确保工程结算顺利进行。
6、积极参与国有投资工程造价控制。我市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管理由市财政部门负责,但由于财政评审机构也使用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造价管理机构要以音乐厅为切入点,根据需要参与重大重点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同时为其它国有投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提供服务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1、针对不同需要提供相应服务。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对象的性质和需求,认真梳理服务内容,分别对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投标监管等单位提供急需的服务和技术支持,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服务:提供工程造价指数和指标,用于合理估算拟建项目工程造价;提供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格信息,用于编制招标控制价,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
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服务:提供各类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供投标报价和材料采购时参考;进行定额解释和答疑;进行工程计价纠纷调解;会同安监机构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核,确保安全文明措施的投入,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对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供的服务:每两个月测算一次招标(或直接发包)控制价经验值下限,作为办理项目直接发包手续的参考;结合处理计价纠纷实践,认真研究合同专用条款,提醒招投标监管机构合同备案时,重点审核有关商务条款,确保合同约定清晰,尽量避免工程结算时纠缠不清。
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提供各类材料指导价和市场价格信息,作为工程造价咨询的参考;做好计价规范和定额的交底解释,及时测编补充定额,作为造价咨询的依据;对结算审核过程中产生结算争议及时给予处理。
2、充分发挥造价媒介作用。一是每月认真编辑发行《徐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通过期刊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计价政策和造价信息,保障工程计价活动顺利;二是通过“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即时发布各类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信息,为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资讯。
3、做好工程造价各类指标测报工作。根据各造价咨询单位实际情况,向各咨询单位分别下达测报任务,要求各造价咨询单位定期上报各类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典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补充定额测算以及工程造价类相关研究成果等,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综合分析后向社会发布,让社会共享工程造价咨询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