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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市级中支公司: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综治部门及成员单位与保险业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保险创新与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初步建立了互动机制和合作平台,协同解决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维护全省的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的新挑战,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仅可以运用保险的手段,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预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而且可以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把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可以创新综治工作机制,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节约政府行政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保险参与的综治工作新格局,越来越成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对保险业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全方位、深层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综治部门和保险行业要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观念,充分认识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健全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注重运用保险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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