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编制工作分工。
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部门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制。承担规划编制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研究起草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共同编制好我市“十二五”规划。
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的研究起草由市发改委负责。遵义市“四大区域”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组织协调,委托中南大学编制。
市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分工是:
1.遵义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能源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及各县、区(市)共同编制。
2.遵义市“十二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能源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文资源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
3.遵义市“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工业和能源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遵义供电局等单位共同编制。
4.遵义市“十二五”工业布局及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工业和能源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遵义卷烟厂等单位共同编制。
5.遵义市“十二五”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能源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农科所、遵义卷烟厂等单位共同编制。
6.遵义市“十二五”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能源委、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等部门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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