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秉清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戴贵兵、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光华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设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屠松宝兼任主任。从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抽调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成立规划专家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社会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成立规划专家委员会,由市发改委聘请国家、省、市部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资深专家组成。规划专家委员会受市发改委的委托,负责开展对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活动。
四、“十二五”规划体系和编制要求
(一)“十二五”规划体系
市级“十二五”规划体系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成。
各县、区(市)、部门要根据需要,认真编制好本地区、部门、行业的 “十二五”规划,并按程序审批后报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1.总体规划。《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5年,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
2.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领域,需要政府扶持或调控和引导的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等。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