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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系统2009-2011年计算机知识应知应会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系统2009-2011年计算机知识应知应会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统办文〔2009〕136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

  现将《河南省统计系统2009-2011年计算机知识应知应会培训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年度培训计划,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八月七日

河南省统计系统2009-2011年计算机
知识应知应会培训指导意见

  为提高全省广大统计工作者的计算机应用水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2009-2011年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指导意见。

  一、培训目的

  提高广大统计工作者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以满足全省统计改革、发展与跨越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四级统计部门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即全员培训。

  各级统计局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年龄构成情况确定培训对象。

  三、组织形式

  各级统计局人事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计算中心(站)具体实施。采取分期分批的轮训方式进行培训。省级负责省辖市级的师资和本级的培训,省辖市级负责县(市、区) 级的师资和本级的培训,县(市、区) 级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 级和本级的培训。

  培训可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现有的统计网络资源优势辅助教学。师资可由专业培训机构教师或由系统内的技术骨干担任。

  培训分为初级水平、中级水平和高级水平三个层次,各级统计部门可根据学员自身情况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应具备的相应级别的计算机知识水平。

  四、时间安排

  全省统计系统要在三年内对全体工作在岗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统计局要把培训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并报上级统计部门备案。

  五、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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