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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和“巾帼建功岗位明星”的决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和“巾帼建功岗位明星”的决定


各市妇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近年来,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广大女干部、女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和“巾帼建功岗位明星”为载体,立足本职,恪尽职守,高举旗帜,躬耕为民,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弘扬和实践社保精神的良好风气,省妇联、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决定,授予济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稽核处等20个单位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刘建丽等10名同志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荣誉称号,省妇联同时授予她们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张楠等60名同志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建功岗位明星”荣誉称号。2005和2007年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的40个先进集体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山东”做出更大贡献。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的广大女干部、女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经办,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勇于奉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再创辉煌,为打造社会保险服务品牌,树立社会保险服务形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文明岗”名单

  2.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名单

  3.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建功岗位明星”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巾帼文明岗”名单

  济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稽核处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服务厅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业务二科

  青岛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基金征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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