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统计工作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
(豫统办文〔2009〕146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
为了全面提升全省工业统计工作水平,河南省统计局制定了《河南省工业统计工作评比表彰办法》,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做好各项工作。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河南省工业统计工作评比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工业统计工作质量,切实履行工业统计职能,结合工业统计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省辖市统计局工业统计工作
二、考评内容: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非常规性调查以及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考评标准
(一)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非常规性调查起评分均为100分,分别从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方面进行计分。
1、及时性(30分):该项满分30分,未按时报送规定报表(包括在制度规定的上报时间以后重报的)、未按规定时间回复查询,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2、完整性(10分):该项满分10分,按照规定格式上报数据、评估说明、审核说明等内容。缺报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准确性(60分):该项满分60分,根据数据错误的严重程度,一笔扣1-15分,扣完为止。在本年度发现上年度上报的“定报”或“年报”数据有错误,或在本月(季)度发现本年度以往月(季)度上报的数据有错误,要参照上述标准,对本年度该项工作酌情扣分。本条款包括以各种理由要求调整上年同期数的情况(但可根据调整的原因,酌情不扣分或从轻扣分);对及时准确上报,该项工作突出的地区,可酌情加1-2分。
年终将各项工作地总得分按照100分进行标准化处理。
(二)工业企业联网直报:起评分为100分。
1、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率:每表每期上报率达到95%以上的计100分,小于95%且大于90%的,每百分点扣1分,少于90%的扣50分。将各期报表简单平均得出报表上报率全年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