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统文〔2009〕149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现将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八日

  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和深入学习弘扬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增强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励广大统计工作者热爱统计工作,献身统计事业,加强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的新发展,省统计局决定,组成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作巡回报告。为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统计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对统计人员的要求为准绳,以增强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的爱岗意识和敬业精神,以创建先进统计群体、构建和谐统计机关为重点,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调动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统计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我省统计改革和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统计干部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全省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在全省广大统计干部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提升素质,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以优良的作风,带动政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使广大统计工作者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和统计职业道德,自觉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统计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为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三、组建报告团

  在各省辖市统计局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出先进集体代表6个,先进个人代表6名,组织两个报告分团,分赴18个省辖市作先进事迹巡回报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