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甘教思〔2009〕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广大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提高工作水平,我厅决定举办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咨询工作的教师。本科院校每校2人,专科和高职院校每校1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9月20日在兰州市天星快捷旅馆(和平饭店往东50米,省财贸学校对面)报到,9月21日-26日在省财贸学校学习。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通过专家讲座、授课,学员集中讨论等形式,帮助教师认识学生心理活动产生和发展变化的规律,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常见问题和心理危机干预策略,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巧。

  四、报名事宜

  1.各高校接到《通知》后,于9月19日前将学员信息通过电话(8721939)或电子邮件(331985600@qq.com)形式报我厅思政处,并确保相关教师按期报到参加培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