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创新机制环境取得突破。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效率不断提高,创新推进机制日益完善。
10.城市承载能力取得突破。城市建成区容积率提高到2.5以上,基本步入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城市发展道路。
到2020年,创新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创新能力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创新文化成为城市精神,国民素质水平居国内前列,实现绿色、可持续、低碳的城市发展模式,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基本原则。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坚持以人才为本,提升全民创新素质。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坚持构建创新体系,形成区域创新特色。坚持政府管理创新,优化创新环境。
三、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目标、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实施自主创新政策,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要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重点支持企业通过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在若干优势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支持建立企业创新联盟,形成自主创新的产业集聚,努力建成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技术中心和创新基地,构建一批强势产业集群和优势支柱产业。
(七)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自主创新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提升企业与高校院所对创新资源的融合能力。充分发挥省城优势,促进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高效整合,促进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充分借助省政府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等的全面合作。充分把握国家(部)、省属科研机构转制机遇,强化支持服务,吸引其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中国·济南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会”、“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等品牌平台,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影响,加强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等的科技合作。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优势产业和社会领域,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支持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联盟,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支持企业重大技术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招投标,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攻关项目,支持高等院校面向济南主导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专业学科设置。吸引更多院校、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来济南安家落户。
(八)发展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推动与市场优化相结合、鼓励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服务机构,提升对自主创新的支撑能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服务队伍,加快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技术开发、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技术标准、技术评估与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专业孵化器和特色孵化器,延伸孵化链条,完善服务体系。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重点支持、社会共享的原则,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软件开发测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新药临床前评价(含GLP动物实验室)、科技资源文献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领域,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和管理机制。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促进各类先进适用技术在农村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