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同意注销广东恒太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147号)
广东恒太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销广东恒太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广东恒太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分支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确保被保险人、相关保险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三、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文件后15日内将广东恒太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缴回我局,并在深圳市主要报纸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