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试行)
(淄规发[2009]63号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淄博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信息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所)负责人为成员。市规划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市规划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市局办公室是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全市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会同有关内设机构提供可公开的信息。负责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负责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负责受理规划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市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各业务科室负责按要求组织提供信息。办公室负责将可公开信息的汇总提请市规划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并负责全市各级规划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
市规划局人事科负责组织对全市规划机构承担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市规划信息中心负责整合淄博市规划局网站信息资源,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同时做好与淄博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的链接,按要求及时添加或更新市规划局信息。
二、信息公开种类、公开方式
(一)淄博市规划局公开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和涉及社会公众的9种信息。
1.机构职能
2.法规标准
3.议案提案
4.突发灾害事件信息
5.行政许可规定
6.人事管理事项
7.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8.招标采购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淄博市规划局网站、淄博市政府规划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和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信息保密审查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由局保密委员会负责。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审查,要做到信息自觉公开、随时更新,不失密、不泄密。
四、信息公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