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期、分批、分层次大规模集中培训,达到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规范行为的目的。
(四)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在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坚持形式多样、多方联动;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坚持点面结合、重点宣传;坚持长期宣传、连续宣传的原则指导下,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加强舆论宣传。由宣传部门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中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排部署;宣传林改典型、先进人物、改革进展、经验和成效。要在每年春节前后形成舆论宣传的小高峰,平时有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营造出良好的改革氛围。
2.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在营造林改舆论氛围的同时,以村为单位,采取公告形式发布林改政策和要求。同时,组织林改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农户林改意愿,讲解政策、答疑解惑;通过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张贴标语、宣传画、开办宣传专栏等形式,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改的政策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地交给广大农牧民群众,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深入人心不留疑惑,使广大农牧民理解林改,支持林改,自觉参与林改。
(五)摸底调查。在编制改革方案前,州(地、市)、县(市)、乡(镇)、村分别对本级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经济社会、林地资源、林权状况、经营管理等林改基础数据,为确定林改范围、制定本级林改方案提供可靠依据。调查摸底成果包括:
农村(牧区)社会经济情况调查表;森林资源调查表;林权基本情况调查表;林业经营情况调查表;林地权属争议登记表;农户林改意愿调查表;农户林改意愿调查汇总表;农户家庭人口现状登记表;农户家庭决策权认定书;农户家庭林改授权委托书;农户家庭自愿弃权认定书;林地类型分布图。
(六)制定改革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按照上一级《实施方案》提出的思路、重点、方法和要求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本州(地、市)、县(市)、乡(镇)、村各级林改方案。
1.州(地)级林改实施方案。由州(地)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方案要对本地区林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部署,突出本地区特点,对县(市)级林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州(地、市)级《实施方案》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林改领导小组备案。
2.县(市)级林改实施方案。由县(市)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方案要对全县(市)林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县(市)级《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乡(镇)林改实施方案。在县(市)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县(市)级林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由乡(镇)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应对全乡(镇)林改工作作出详尽安排,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明晰产权的主要模式和林地经营管理的主要方式,明确组织实施改革的具体措施。方案要对本级林改工作具有规范、保障和具体指导作用。乡(镇)《实施方案》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4.村级林改实施方案。在县(市)、乡(镇)两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助下,根据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由村林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方案要做到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本村实际,尊重民意,内容完整、详细明确,操作性强,达到实施(操作)细则的编制深度。方案要依法经全体村民大会或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方案同时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备案。
村级林改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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