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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牧业生产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牧业生产的通知
(青政办〔2010〕2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我省即将进入春季农牧业生产的关键时节、大忙时节。为扎实推进春季农牧业生产,确保今年农牧业生产夺取丰收,努力实现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现就做好当前全省春季农牧业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季农牧业生产的组织领导。开春之后,我省春季农牧业生产将从东到西、从川水到脑山相继展开,农时紧、农事多、任务重,不失时机地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是赢得全年农牧业生产主动权的当务之急,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春季农牧业生产作为当前农牧业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目标不动摇,充分借助社会氛围好、政策力度大、备耕工作实的有利条件,立足于抗灾防灾,强化应对措施,细化工作部署,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迅速掀起春季农牧业生产热潮。各涉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搞好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服务,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春季农牧业生产第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帮助农牧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春季农牧业生产有一个良好的开局。

  二、做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春季是农牧业生产资料供应的关键季节。要继续抓好农资的生产、调配、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建棚材料、饲料以及农机等农用物资供应充足,保证不误农时。加强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稳定农资价格。积极推广农资连锁配送经营,构建新型农资营销网络,畅通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工商、质监、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科学评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农牧业投入品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三、加大农牧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网络的作用,利用农闲时机,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重点围绕马铃薯双垄栽培、节水农业、测土配方施肥、设施农牧业等技术对农民开展集中统一培训;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种养大户、返乡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牧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上门服务,把先进适用农牧业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和田间地头;建立健全科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广泛利用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种新闻媒体,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和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加快农牧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特色农牧业和设施农业建设,强化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加大科技示范村建设,大力促进马铃薯全膜覆盖、设施蔬菜种植、测土配方施肥、农机节本增效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种植业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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