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冬季会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教明电[2009]43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后一段时间, H1N1流感疫情还将在我国继续发展,防控形势更加严峻。目前全省普通高中冬季会考临近,为认真做好全省普通高中冬季会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考试正常秩序,确保全省普通高中冬季会考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要求,现就普通高中冬季会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控预案。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省会考工作顺利进行。市(州)教育局要根据当地普通高中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状况,研究确定采取集中设置考点的方式或是在各校分散设置考点的方式举行会考。H1N1流感疫情比较严重的市(州)、县(市、区),应该采取在各校分散设置考点的方式组织考试,尽量减少学生交叉传染的可能;H1N1流感疫情不严重的市(州)、县(市、区),可以采取集中设置考点的方式组织考试。市(州)教育局要将会考方案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普通高中尤其是考点学校都要制定高中会考期间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预案,明确考前、考中、考后各项防控工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控预案要提前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科学有效地实施。
二、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会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1、做好考场的通风、消毒工作。考试前一天考点学校要组织人员搞好学校、教室内外环境卫生。考试期间每场考试前所有考试用教室均需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60分钟。考试中也应保持考场空气流通。考点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防疫用品(如外科口罩、快速手擦消毒剂等),每场开考前,必须对考场内桌、椅表面进行适当的预防性擦拭消毒。考生座位间隔距离不少于1.5米。2、设置备用考场,做好考前体温测试。考点学校要根据考生数量和考场分布情况,设立相对独立位置的备用考场,同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一小时到达学校,学校在条件许可时统一用红外线体温测试仪进行健康检查。若没有条件,学生必须在家中进行体温测试,将体温测试记录单由家长签字后交给学校。凡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劝其不参加考试,或安排到备用考场中进行考试。3、对于已经确诊的甲型H1N1患者,以及考试期间仍处于停课期间的班级或未达到解除标准的学生,均不得安排参加考试。4、凡出现有流感症状的教职工,均不得安排参与考试工作。5、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向考生宣读有关甲型H1N1防控知识,要求考生配合做好有关健康检查工作。监考期间教师要注意仔细观察考生健康状况,发现症状及时汇报,并带至校医室进行检查。6、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解决学校应对会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资、经费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