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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三十八)做好民族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创建活动。(责任单位:省民宗委)

  (三十九)支持驻青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提高预备役、民兵和人防建设质量。(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公室、省人防办、省财政厅)提高双拥共建水平。(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四十)深化所有制结构改革。完成盐湖集团、盐湖钾肥股份公司、省水电集团等企业的重组和增资扩股。深入实施民众创业战略。(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青海证监局)

  (四十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责任单位:省编办)

  (四十二)推进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等改革,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狠抓增收节支。(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四十三)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四十四)推进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积极组建县市级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各类金融组织。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发展。规范与发展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责任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

  (四十五)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深化电价改革,推进水价、天然气价格改革,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四十六)着力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力争招商引资额增长20%。(责任单位:省招商局)

  (四十七)着力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办好青洽会、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藏毯国际展览会、“大美青海”台湾行、青海商品北京大集等经贸文化活动,精心打造上海世博会青海馆。加快西宁口岸建设,积极开辟国际航线。(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加强外事、侨务、对台和港澳工作。(责任单位:省外事办)

  (四十八)着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组织企业参加重要国际展会,扩大新能源等高新和特色产品的出口,努力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10%。(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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