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稳步推进农牧区学校布局调整。优化西宁义务教育资源布局。在西宁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青海大学实施“211”工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推进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二十九)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覆盖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制度。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办医条件。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三十)结合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对住房在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实行重点保障。加快城镇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三十一)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热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整合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责任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三十二)继续实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三十三)精心组织“环湖赛”、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世界杯攀岩赛三大体育赛事,加快建设环青海湖民族文化体育圈,扩大环湖赛体育彩票在全国的发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三十四)办好三江源国际摄影节暨世界山地纪录片节、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之旅音乐会、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责任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政府新闻办、格尔木市政府)
(三十五)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重点。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严厉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活动。(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
(三十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三十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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