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20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深人保财险发〔2009〕186号)收悉。根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7楼”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4楼”。
二、请执此批复和上述机构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深圳保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