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09]31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东风场区、长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我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省统考或校考)。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分别由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统考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和有关院校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执行细则。校考考点要成立由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对专业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实施领导、布置、管理和监督。
二、报名工作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1、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数据库上报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并领取带考生照片的《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课准考证》。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时,艺术类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报考“科类”,分别填入音乐文、音乐理、美术文、美术理其中的一类。考生报考的艺术专业不能归属上述四类时,文科考生填写“音乐文”,理科考生填写“音乐理”。所有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在县(区)招办报名时须选填报考“专业、专项”栏(“专业、专项”包括声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编导播音、空乘表演及其他六项)。
为便于招生院校专业报名、考试及考生资格的审查等,各市(州)招办务必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包括考生图像)报省招生办。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