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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预防各种学校安全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开学之初要全面排查和消除校园内的各种安全隐患。

  2、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开学后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要通过课堂教育、集中演练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向学生和家长进行1-2次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特教学校要针对残疾学生开展专门的入学教育,加强遵纪守法和法制教育,杜绝学生被拐骗事件的发生。

  3、做好学校春季传染病流行的预防。春季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各地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墙报宣传、广播、健康讲座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一次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要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和换季气候变化影响,保持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开窗通风,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室内场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关注膳食营养等,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

  四、落实开学工作督查制度,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制度,要以县为单位,开展一次春季学期的开学检查,重点检查规范办学行为、农村学生控辍保学、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教育与管理、收费标准执行等情况。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长期视而不见、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要求限期改正,进行责任追究。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各地开学后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请各市、州教育局于3月20日前将本地春季开学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倪清贵,联系电话:0931-8412728,

  电子邮箱:bc3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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