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三线建设博物馆的批复
(渝文广行管〔2010〕14号)
重庆三线建设遗址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重庆“三线建设”博物馆设立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博物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在南川区原天星厂设立重庆“三线建设”博物馆。
请严格按照《
博物馆管理办法》和《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必要的办馆资金和运行经费到位,引进与办馆宗旨相符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和消防设施,完善藏品的收藏、保护、研究及展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